通知公告

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11-12-05 10:57  点击:[]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(试行)》(陕办发〔2007〕18号)、《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》(陕教人〔2007〕12号)和《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陕教人〔2011〕25号)精神,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,现将2011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

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,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。

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《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陕教人〔2011〕25号)第二章第七、八、九条规定执行。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,行业未出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,暂按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。

二、申报原则及程序

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、注重业绩的原则,坚持面向一线、鼓励创新的原则。岗位聘用申报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的办法,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

1.个人申请,并填写《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(2011年)》;

2.学校组织资格审查、评议、公示,产生拟聘人选,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;

3.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;

4.省教育厅核准。

三、实施工作时间安排

2011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:第一阶段(12月5日至12月9日)为个人申请、单位审查、报送材料,过期不予受理;第二阶段(12月12日—30日)为省教育厅汇总材料、专家评议、核准。

四、实施工作要求

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,是一项政策性强,导向作用好,广大教师高度关注的工作,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稳慎实施。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,坚持好中选优,宁缺毋滥,在严格条件、严格标准的前提下,向教学、科研第一线倾斜。要严肃纪律,对违反规定、滥用职权、打击报复、以权谋私的,要追究责任。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,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。

联系人:乔明哲,联系电话: 8616806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事处

2011年12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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